为加强医院政风行风建设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提高医疗服务水平,不断提升医院整体形象,我院郑重向社会作出以下十项承诺:
1.公开药品价格及收费标准,实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和医疗费用查询制,严格执行物价政策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
2.医务人员不接受患者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物品和宴请。
3.医务人员不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生材料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4.介绍病人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、治疗、购买药品,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等,不收取回扣提成。
5.医生开药及各种医学检查等,不收取开单提成。
6.根据患者病情,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。
7.文明礼貌服务,热情接待患者,执行首问负责制,不推委、训斥、刁难病人。
8.实行院务公开,落实重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制度,简化职能部门办事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。
9.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及大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,药品和医用耗材按规定实行集中招标采购,努力降低药品零售价,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。
10.全院医务人员实行挂牌上岗,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。
以上十项承诺,诚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77-67205507 0577-67205566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